2024-07-24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
可以,立遺囑人可以自由分配自己的個人財產。
但是需要注意,遺囑中分配的只能是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財產,不能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否則約定無效。
另外,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配偶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沒有其他生活來源,那么遺產不能一點都不給配偶,否則遺囑無效。
至于多少算是“必要份額”呢?一般來說,需要滿足繼承人生活、治病等基本保障,可以按照當地人均消費支出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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