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77
遺囑公證一般不能由他人代理,只能立遺囑的人親自去。遺囑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所以遺囑必須本人辦理公證。如遺囑人重病在床或不能行走,也可與公證機構預約,由公證機構派出公證員上門辦理公證。
辦理遺囑公證注意事項
1)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2)遺囑處分的財產,應為遺囑人個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遺產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再辦理遺囑公證。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財產份額。
3)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辦理遺囑公證時,申請人應該準備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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