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8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06
近日,湖南法院審理了一起母親起訴兒子的案件,是什么讓母親把親生兒子告上法庭呢?
原來,母親年老后同兒子一起生活,兒子承諾今后負責照顧母親的晚年,承擔贍養義務,母親遂同意將自己的五十萬存款全部贈與兒子。
然而,兒子接受贈與后,不但不盡其贍養義務,還將母親的50余萬元大肆揮霍,購買網絡游戲裝備、打賞女主播等。母親得知情況后,心痛不已,為防止錢財被兒子揮霍一空,無奈之下只能將兒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贈與。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銷權: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本案中,母親與兒子之間達成贈與協議的前提,是母親隨兒子一起生活,由兒子負責贍養母親,之后母親才將各項財產轉移給兒子。母親與兒子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附贍養義務的贈與合同關系。
然而,兒子在接受贈與后恣意揮霍,不履行對母親應盡的贍養義務,不僅違反了贈與合同的附隨義務,更違背了我們社會的道德底線。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支持母親的訴訟請求,依法撤銷母親對兒子的贈與。
案情不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如果您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可以隨時私信我,我來幫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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