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69
前不久我遇到有個這樣一個咨詢:我老公是富二代,他還有一個姐姐,最近公公去世,世留下北京兩套房和上千萬的存款,
合計約3000萬,我老公主動放棄了遺產繼承,我覺得這傷害到我的夫妻共同財產權益,我可以要求對方放棄無效嗎?
律師解答:不能!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上你確實無法阻止,因為我國法律支持繼承權的自由放棄。
可能會有人不理解,問這是為什么?
根據《民法典》,婚后繼承的財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前提是這筆財產是已經繼承到手的。而繼承權本身是繼承人的個人權利,你的老公可以自主決定繼承還是放棄,你不能代替或干涉。
換句話說,他放棄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他自己本可以繼承的個人權利。
但有兩個例外,可能讓放棄繼承無效!
1.損害法定義務:如果你老公放棄繼承后,導致無法履行法定的撫養、贍養或扶養義務(比如家里有孩子要養,而他本身經濟能力不足),那么法院有可能認定放棄繼承無效。
2.惡意轉移財產:如果他放棄繼承的真實目的是故意規避夫妻財產分割,比如為了離婚時減少你能分到的財產,或者為了逃避債務,那么這種放棄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律師總結:
正常放棄繼承,你無權干涉;
惡意放棄規避責任,可能無效。
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成立十年,是國內知名的遺產繼承領域專業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繼承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聯系誦盈律所,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