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學士,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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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是指繼承權人在繼承開始后到遺產(chǎn)處理前,享有作出放棄自己的繼承地位和應繼份額的意思表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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